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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医保局,市各疾控机构: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1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在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反映。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局
2021年6月29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16号).docx